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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3年12月24日     点击次数:     录入者:陈文南      来源:

 

煤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一、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煤气瓶。
二、煤气瓶使用必须定岗、定人、定位,不懂使用方法不得使用。
三、点火使用前检查开关、胶管、钢瓶是否漏气,发现漏气及时处置(气瓶未关严及时拧紧气阀或更换胶管)
四、煤气瓶及气源管口周边不得存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存放在高温区和明火区,并远离人群密集区。
五、不得对使用的煤气瓶进行改装、焊接,涂改钢印和颜色等标记,不得自行处理煤气瓶内的残液。
六、使用操作必须“先点火,后开气”,以防发生回火爆轰。
七、使用完毕,先关好煤气瓶阀门,再关炉具开关。
八、使用煤气灶时,不准离人。锅、壶不得盛水太满,以防溢水灭火,产生中毒。
九、运输煤气瓶时,严禁烟火,气瓶不得与其他物品混装,必须固定位置,以防因气瓶撞击引发爆炸与火灾,运输工具上应备有灭火器材。
十、一旦着火,首先关闭煤气瓶阀门,然后用浸水的被褥或麻袋等覆盖,加水降温或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扑救,火源熄灭后再用水降温。如果无法关闭阀门,可将钢瓶移至室外安全地带让气体烧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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