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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违法现象剖析
发布日期:2012年03月20日     点击次数:     录入者:庄亮      来源:

 

中学生法制意识的淡薄,违法现象的增多,已经到了令人吃惊的地步。如果再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一批一批年轻的法盲将涌向社会,将导致青少年犯罪越来越多,且越来越低龄化。由此将危及到人才的培养、教育的效益,危及社会的安定,危及到社会主义四化建设的成败。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中学生中队伍中的违法现象常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有的拉帮结派,组成团伙,自封首领,公然对抗教师的正常教育;有的瞒着家长逃学,聚众赌博,输赢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元,乃至上千元;有的公然侮辱女生;有的在社会上偷鸡摸狗;有的对低年级敲诈勒索;有的肆意破坏公共财物;有的结伙外出打群架;有的混迹于社会上不法青年之中,开始“拜师学艺”。几此种种,不一而足。
究其原因,笔者以为有以下几方面:
家庭教育措施不力。现今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而有些家长对自己的孩子过分地溺爱,使这些孩子从小养成好逸恶劳,一味追求物质享受的坏习惯;随着社会上“大款户”的增多,学生“大款户”也逐渐增多。而恰是这些经商的“大款户”,由于常年外出,常常无暇顾及自己的子女,造成家庭教育的“漏洞”。
学校教育不够健全。近几年来,《法律常识》学科已取消,因而学生对“社会主义法制”非常陌生。笔者曾对学生读了一则《一角钱的抢劫犯》案例,全班学生都惊呼“一角钱也构成抢劫罪?”随着我国的开放,西方资本主义腐朽的生活方式,通过多种媒介,腐蚀着青少年的灵魂。而我们青少年的共产主义世界观尚未形成,抵抗力较弱。有些学校由于片面追求升学率,因而面对资产阶级思想的进入,反击不力,甚至还没有意识到,一场没有硝烟的争夺接班人的战争就在学校里打响。
社会教育未能落实。随着我国双休日制的实行,学生在家时间增多,而社会上又没有对学生进行再教育的场所。图书室、阅览室、俱乐部等活动场所,在广大的农村里,真是凤毛麟角。造成社会教育的漏洞。由此,中学生很容易沾染上不良习气,社会上的违法犯罪分子,乘机对青少年教唆。由此,对学校教育产生了很大的负效应
为此,笔者呼吁:
一、强化家庭教育。家长是学生的第一任老师。首先,这个教师的表率作用十分重要。如果家长嗜赌成性,那么他的子女很容易滑入赌博的深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就是这个道理。其次,家长千万不能把孩子宠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皇帝。古人云“若要小儿安,常带几分饥和寒”,“饥”和“寒”倒不必,但勤俭节约和艰苦奋斗的教育不可少。须知这两者是根除“贪”的良方,而“贪”乃是万恶之根源也;再次,学校同家庭联系应经常化、制度化。提倡家访,不要动辄命令学生请其家长来,这样把联系家长的好事变成了对学生惩罚,这将导致师生关系的恶
二、突出学校教育主阵地。社会主义法律知识作为一门科学,不可能在学生队伍中自发形成,必须从外部进行灌输。在目前,没有法律常识课本的情况下,可以用青少年犯罪的案例向学生灌输法律常识。务必向学生讲清守法与违法、一般违法和严重违法的区别;讲清《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主要内容;讲清青少年容易犯罪的几个罪名及其处罚;讲清同违法犯罪进行斗争的正确途径等等。务必让学生明白,自己已置身在法制社会中,应警钟长鸣。
三、鼓励学生订阅法制类书刊。笔者认为,一份优秀的法制书刊就是一位最好的导师,它能把法律条文体现在生动曲折的案情之中,有利于增强学生的兴趣。中学生可以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成为自觉守法的好公民。
四、聘请公安干警、律师担任法律宣传员,来校进行有的放矢的辅导,这也是行之有效的方法。
五、对中学生队伍中的违法现象决不能姑息迁就,要一查到底。根据学生违法的情节,除了摆事实,讲道理外,还应给予恰当的行政处分。学生在社会中作案的,教师还要依靠社会力量及时查处;构成犯罪的,要及时递交公安机关处理。笔者认为要及时挽救违法青年,必须“严”字当头。对极少数屡教不改的违法学生,如果仍一味强调“厚爱”“撸顺毛”,那实在是一种罪过。对这些学生,必须给他们当头棒喝,让他们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或行政责任,使他们猛然惊醒,翻然悔悟,乃是真正的“厚爱”。
六、正确评估班主任工作。班主任工作千辛万苦,然而他们的实绩,不好用单纯的学科分数来体现。有些学校年终评比,以教师所任学科考分为唯一标准,这样完全否定了班主任工作的特殊性。笔者认为,对班主任评优,,应以所带班级学生遵纪守法,思想道德状况为首要标准,其次才是学科成绩。唯有这样,才能调动班主任的积极性。
七、对青少年遵纪守法的教育乃是一个宠大的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全社会来努力。笔者呼吁政府增加社会教育的投资。乡、镇、村都必须建立精神文明建设的机构。要有必要的活动场所。共青团组织再也不能形同虚设了。中学生应利用假日,参加农村共青团活动,使青少年在努力创建农村精神文明的活动中受到锻炼。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减少、杜绝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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