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现将《关于做好江苏省中小学(幼)教师〈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在线学习的通知》(苏师干训〔2023〕13号)转发给大家,并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在线学习活动,组织教师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学习方式。登录江苏教师管理系统(https://{域名已经过期}/),用教师个人帐号登陆平台(或微信登陆),进入“《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在线学习”栏目进行学习。学习时长400分钟以上视为合格,平台自动记录省级培训10学时。
三、注重实效。各校要将本次学习和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更好地指导实践。
附件:关于做好江苏省中小学(幼)教师《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在线学习的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学校和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