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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04   点击次数: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办公室

 

关于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2018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切实保障“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就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两节”特别是春节既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节庆时间长、食品消费量大,聚餐等各种活动频繁,又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时期。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保安全的高度,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总要求,高度重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结合新时代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深入分析“两节”期间食品供求特点,全面梳理辖区食品安全隐患和监管薄弱环节,及时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社会舆情,全力保障“两节”期间食品安全。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两节”期间食品市场的特点,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有针对性地强化监管工作。一是加强重点品种检查力度。要针对“两节”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对消费量大的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品、食用油、豆制品、禽蛋制品、调料和调味品、乳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水饺、元宵、汤圆等重点品种进行专项检查。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检查力度,做好两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提示宣传推广,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购保健食品。二是加强重点场所检查力度。要针对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比较集中场所,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为重点,开展日常检查、飞行检查、“双随机”检查等,依法查处非法添加、以次充好、伪造包装、经销过期变质食品等各类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进入餐桌。三是加强重点单位监管力度。要重点加强小食杂店、小餐饮、食品小摊贩的监管力度,特别要对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承办“年夜饭”、集中聚餐、“两会”接待的餐饮服务单位,实施严格监控,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食品进货查验、原料采购的索证索票、验收台帐,人员健康检查、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情况的检查,防止超能力接待,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四是加强监督抽检。组织开展好“两节”期间食品监督抽检、快检,依法、及时处置监督检查和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严防再次流入市场。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五是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地沟油”、劣质酒和“三无”食品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非法渠道购进食品及原料、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食品消费市场。
三、抓好宣传教育,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力度,维护社会稳定。要充分利用“两节”的有利时机,深入到旅游景点、学校、社区,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年货市场、农村大集、民俗活动等两节特色场所以及网站、微信等互联网渠道,利用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适时发布节日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及时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提高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引导科学合理消费,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落实值班制度,及时做好应急处置
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应迅速核实、立即查处、及时反馈。对舆情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保持高度敏感性,及时妥善处理。密切关注食品安全动态,及时收集、全面分析食品安全信息。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急处置,防止事件蔓延扩大,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报告。对瞒报、漏报、迟报、误报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常州市武进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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