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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4-03-25   点击次数:   来源:   录入者:管泽峰

 

根据《武进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武群组发〔2014〕1号)和《区教育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武教委发〔2014〕14 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精心做好准备工作
(一)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精神。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书记讲话精神,结合武进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引导党员干部准确理解把握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要求,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好思想准备。
(二)成立组织机构。成立区教育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组织人事科牵头,负责教育实践活动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局党委协调,各科室共同参与。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确定1-2个直属党组织作为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参加动员大会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示范带动和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三)开展调查研究。在全区范围内征求教育系统作风建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干部群众和老同志的意见,听取他们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建议。初步梳理分析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
(四)制订实施方案。根据中央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紧扣“四查四争当”这条主线,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这一根本宗旨,将聚焦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树立群众观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作为主要任务,认真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并在此基础上,制订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具体实施办法。
(五)及时汇报沟通。积极主动地与区委督导组进行对接沟通。局党委书记向督导组汇报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工作情况。局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动员大会讲话稿和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报督导组审阅后,就动员大会时间安排等专门形成请示并附实施方案,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二、认真开好动员大会
(一)召开动员大会。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组织机关全体人员、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离退休老党员代表参加会议,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大会,并作动员报告。请区领导对教育局党委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指导和部署。请区委督导组组长传达上级有关精神,提出工作要求。各直属党组织要在3月底前召开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二)开展民主评议。动员大会结束后,组织开展民主评议。主要评议内容为:局党委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总体评价;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听取区委督导组对民主评议情况的反映,对民主评议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跟踪了解。
(三)进行个别谈话。配合区委督导组进行面上个别谈话。谈话范围为: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区管干部、近5年退出班子的老领导、机关中层正职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全力组织学习教育
(一)深入学习,提高认识。局党委、各直属党组织要结合实际,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采取“四学”,即个人自学、集中研学、专家导学、结对联学的形式,分散和集中相结合,持续推进以“学党章,强作风;学历史,强责任;学业务,强本领”为主要内容的“三学三强”活动,扎实抓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着力提高学习教育成效。
1.个人自学。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全体党员、干部,要进行深入学习,要让自主学习贯穿于整个活动始终。
2.集中研学。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分专题组织领导干部、全体党员学习,每一场学习会都务求做到学习人员、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效果“四落实”,每一次学习都做到事先计划周全、事中认真细致、事后宣传落实,集中学习时间一般不得少于5个半天。
(1)召开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先学一步,学深一些,带头学习,做好示范,推进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广泛参与、共同学习,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学习的良好局面。
(2)组织全体党员集中上党课。教育局党委、各直属党组织要深入学习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通过党课学习,从学习党章、温习党史、理清党的群众路线由来三个方面扎实打牢教育实践活动的思想基础,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党性修养,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引导广大党员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敬业奉献。
(3)组织党员学习交流会。开展教育局党委、各直属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交流,以先进典型事迹专题报告与党员代表交流学习体会相结合,夯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思想理论基础,以学习改作风、建长效、促发展。
3.专家导学。教育局党委举办为民务实清廉系列专题讲座,聘请专家学者进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各直属党组织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学习辅导活动。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讲课,对党员干部进行集中教育。
4.结对联学。结合区教育局教育实践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安排,组织领导干部深入联系点学校,面对面地为学校党员传达精神,讲解理论,参加研讨,了解校情教情,听取意见建议。各单位领导班子也要采取多种形式,与普通党员结成对子,拉手互学。
(二)开展专题讨论。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联系学习重大典型,结合教育系统党员干部队伍的实际,进一步深化认识,分析梳理“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开展好“三项讨论”,即“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践行群众路线”大讨论、“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大讨论、“四查四争当”大讨论,深化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自觉做到全心全意服务群众,争做让党和人民满意的教育工作者。
四、广泛征求各方意见
  根据“四查四争当”的要求,围绕反对“四风”,深入开展“教育五评”工作,推进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化和常态化,积极开展“走基层、访家庭、求良策、听意见”活动,切实做到“四听四问”,即听普通群众、服务对象、老同志和党外人士的意见,问作风方面的差距、问广大群众的诉求、问为民服务的举措、问加快发展的良策,广泛征求、认真梳理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局领导班子和局党员中层干部深入基层学校,开展“民生体验日”活动,参与听课,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服务需求。开展“教育问计”活动,组织党员教师,采取家访的形式,深入学生家庭,就教育需求、作风建设、学校发展等方面,与家长和学生进行面对面、零距离交流,整理市民群众对教育工作、学校管理、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一)明确听取意见的范围。召开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幼儿教育和教育行政部门等专题座谈会,直接听取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党内外群众和老同志等方方面面对区教育局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突出听取意见的重点。紧扣作风建设,着重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反映,对群众来信来访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找出群众反映强烈和集中的作风方面突出问题。听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反对“四风”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基层群众的内心期盼和实际需求。听取意见的内容必须聚焦反对“四风”,避免分散主题,既找准问题症结,又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三)采取多种形式征求意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征求意见平台和开通专线电话等形式,运用教育门户网站等载体,广泛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
(四)梳理汇总意见。对各个阶段通过各种形式征求到的意见,要进行分类分析,原汁原味地梳理总结,归纳相关内容,直属党组织及时报送教育局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大力坚持边学边查边改
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立学立行、边查边改、即知即改。以“厚德修身,大道树人”教育品牌建设为载体,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建立健全经常性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增强信心。
(一)把学习教育与查找问题相结合。有针对性地搞好思想教育,切实纠正党员、干部存在的轻视思想、观望心理、敷衍态度和担心情绪,深入查找“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坚持反对学风中的形式主义,不能简单以记多少学习笔记、写多少体会文章来衡量学习效果。
(二)把学习教育与解决问题相结合。结合中央和省、市、区委一系列专项整治要求,对查找出来的“四风”方面突出问题,能改的马上改,小有小改,大有大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从群众感受最直观、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做到有起色、有进展。
(三)把学习教育与建章立制相结合。针对“四风”问题,立规矩、建制度,从源头上防治作风不正、不实、不廉的问题。对已有的制度进行梳理,适用的坚持,不适用的废止,需要完善的尽快完善。针对薄弱环节研究出台一些即知即改的具体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令行禁止。
六、细致完成阶段总结
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学习宣传阵地,及时反映教育局党委这一环节的进展和成果,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扩大影响,营造氛围,让优良作风在教育改革发展实践中充分体现,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实效,为做好教育实践活动下一环节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结束前,教育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积极配合区委督导组,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对学习教育、征求意见环节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各直属党组织对学习教育、征求意见环节的工作进行小结,形成文字材料,报局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党委要对学习教育、征求意见环节的工作进行小结,形成专门总结材料,经区委督导组审阅后,以领导小组文件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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