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礼嘉中学第九届工会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二、常州市武进区礼嘉中学第九次教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第九届工会委员7名,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实施。
三、常州市武进区礼嘉中学工会第九届委员会候选人名单由各工会小组讨论提出建议,经与有关方面协商,本次大会主席团审议后确定。现决定第九届工会委员会候选人为8名,经审小组成员候选人为4人,选举方式为无记名投票。
四、常州市武进区礼嘉中学工会第九届委员会的选举,采用大会差额选举办法。选举时,选票上候选人名单按照姓氏笔划顺序排列。
五、凡到会的正式工会会员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六、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投反对票,亦可另选他人,甚至弃权,如同意某候选人,就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一个“○”;如不同意某候选人,就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如果对某候选人弃权,就不画任何记号;如果另选他人,则在后面空格内写上所要选的人的姓名,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应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为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为废票。填写选票必须用黑色水笔书写。选举时,候选人获得的选票应超过到会代表半数方可当选。
七、大会设选举工作人员3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唱票人1名,计票人1名,负责选举全过程的监票、计票工作。选举工作人员由大会主席团在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提名,经大会举手表决通过后进行工作。
八、会场设投票箱一只,投票时先由选举工作人员开始,然后各代表按座位和指定路线依次投票。
九、选举时,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放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放的选票,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十、在选举过程中,如遇到本选举办法未作出规定的问题,授权大会主席团研究决定。本选举办法经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中学
2006年元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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